創意微電影金善獎徵件活動舉辦至今已邁入第四屆,本活動因著華人以豐沛的文創能量,積極轉化與勾勒出生活周遭質樸與感動的善行故事,帶動社會積極實踐善行義舉與關懷憐憫的風氣。為持續弘揚華人溫良恭儉讓的精神文化,舉辦『2015華人草根創意微電影金善獎』競賽,並結合虛擬與實體的廣宣平台,共同推廣與發揮屬於我們的草根影響力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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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參賽組別之資格認定: 參賽團隊內主創導演、編劇、攝影職務者,皆須同時具有日間部全職學生之身份者,始符合報名此組之資格。參賽者須於報名時,檢附學生證(正反面)影本,以茲證明。 社會組: 參賽團隊內主責導演、編劇、攝影事工者,須非具有日間部全職學生之身份者,即若具有進修部、在職專班等雙重職業身份之學生者,以及非具有在學身份者,一律報名社會組。
社會組:「最佳劇情片」、「最佳紀錄片」、「最佳導演獎」、「最佳攝影獎」、「最佳剪輯獎」、「最佳音效獎」、「最佳美術設計獎」等七個獎項各乙名,共計七名,並各發給獎座乙座、獎狀及獎金新臺幣壹萬元整。 |
(一) 徵件期間: (四) 2015金善獎論壇暨頒獎典禮: 另行公告於草根創意微電影金善獎活動網頁及Facebook |
(一) 報名參賽之參賽作品播放時間(長度),應在01分00秒至30分00秒內,主題與善、愛、關懷老弱婦孺與弱勢者的感動善行故事有關,並嚴禁違反社會善良風俗、不雅文字及腥羶色、暴力、批鬥、其他等負面內容或拍攝手法。如有違反,主辦單位得逕行取消參賽資格。 (二) 只要是親自創作,無版權問題的作品皆可報名參賽。 (三) 報名者資格: 1. 每個參賽團隊人數不設限。 2. 每個參賽團隊之報名參賽作品件數不設限。 3. 報名參賽者,應為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,該權利人參選本活動之參賽作品應符合下列二項規定: (1) 未曾獲得相關單位或國產影像片補助金、輔導金之影片; (2) 未曾在國內及國外影像創作相關競賽獲獎之影片。 4. 報名參賽者,應於報名表上註明報名參賽獎項。 5. 違反上述規定者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加資格,不予評審。 (四) 報名參賽之參賽作品,一律應加印中文字幕,以及應於影片開始前加入主辦單位活動宣傳圖,於影片中置入本活動LOGO,以明確標示本活動名稱、主辦單位之名稱。該宣傳圖與LOGO,請至活動網頁 (http://www.gri.tw/pop)下載。 (五) 報名參賽之參賽作品,用任何影音器材拍攝皆可,製作剪輯應在01分00秒至30分00秒內,影片格式檔案以(MOV、AVI、WMV自附編碼CODEC的MP4的影音格式(divx、xvid等)等規格數位檔(壓縮率:H.264),影片解析度以1920 x 1080 pixels規格(720P或1080P的規格亦可)繳交;報名參賽之參賽作品,如有無法播放或播放狀況不佳等情形者,主辦單位得通知限期補正,逾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全者,不予受理評審。 (六) 違反本項第(一)至第(五)規定之ㄧ者,均不予受理評審。 (七) 報名參賽之參賽作品,一律不予退件。 (八) 主辦單位保有隨時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相關辦法與規定之權利,並以活動網頁 (http://www.gri.tw/pop)最新公告為準。 (九) 參賽者報名本活動競賽,其競賽獎勵金單位為新臺幣,且必要時須依臺灣相關稅法處理(如:本國籍得獎者其得獎金額在新台幣貳萬元以上者,須負擔10%之稅金;非本國籍得獎者,均須負擔20%之稅金。) (十) 參賽者參加本活動,視同同意提供團隊成員基本資料予主辦單位保留與利用。 (十一) 本規章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以隨時補充修正。 (十二) 參賽者視同承認本活動之各項規定。 |
(一) 報名表正本(一份)。 (二) 參賽者資料及作品授權同意書(一份)。(每個參賽團隊內之每位成員均須填具與簽印乙份) (三) 報名參賽之參賽作品若使用他人著作(包括但不限於音樂著作)者,應繳交各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授權文件影本(一份);如未使用他人著作(包括但不限於音樂著作)者,應只須繳交參賽者切結與同意書正本(一份)。 (四) 報名參賽之參賽作品之影像檔(詳見「八、報名注意事項『(五)』說明」),以及劇情簡介之電子檔,請合併彙整儲存於光碟片內。送交光碟片前,請務必檢查內容可讀性,並請於光碟面標註『片名與團員姓名』,避免影響參賽權益。 (五) 第(一)至(三)、(五)請使用本活動主辦單位提供及規定之格式,其餘則無特別限制。 |
(一) 2015年03月03日起至2015年7月20日止(以郵戳時間為憑),逾期不予受理報名。報名文件不全者,主辦單位得通知參賽者限期補正,逾期或補正不全者,不予受理評審。 (二) 報名方式: 2015金善獎活動採通訊報名及線上資料審查需完成以下報名程序: 1. 把參賽作品及劇情簡介上傳YouTube或優酷。 2. 請將參賽資料(A.報名表、B.簽署文件掃描檔、C.已上傳之參賽影片連結) E-mail至:grixhwu@gmail.com 3. 請將參賽作品光碟(複製母片)、親簽的報名表暨相關文件正本(報名表正本、參賽者資料及作品授權同意書正本、他人著作財產權人授權文件影本、創作作品簡介)一併於2015年07月20日郵寄達醒吾科技大學數位設計系-2015金善獎聯絡處 (新北市244林口區粉寮路一段101號) (三) 完成報名及資格審查通知:主辦單位對於完成報名之創作作品進行資格審查,將以EMAIL或電話連絡參賽者,核發參賽編號,以視為完成報名參賽程序。 (四) 大陸地區之相關報名與行政聯繫作業,係由中國高等院校影視學會統一辦理。 |
(一) 評審團由主辦單位遴聘影視專家、學者所組成。評審團評審報名之參賽作品之准駁獎項及獎金。 |
(一) 校園組、社會組之佳作類、專業類以及跨類組的金、銀、銅獎之得獎名單由主辦單位核定後,於頒獎典禮當日揭曉。所有參賽團隊均須親自參加頒獎典禮,並於現場獲頒獎座(乙座)、獎金(得獎者之獎金以新台幣計)、得獎證書(乙份)。 (二) 為便於得獎者之獎金核發作業,得獎者應自頒獎典禮之日起前二周內(含頒獎典禮當日),繳交下列資料予協辦單位(醒吾科技大學)後,以便核發獎金;逾期未繳交或繳交資料不完全者,將撤銷其獲獎資格。得獎者之繳交資料如下: 1. 獲獎之參賽作品全新複製片一部。 2. 得獎者親簽之獎金領據(正本)。 |
參賽或得獎之參賽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撤銷其參賽或得獎者資格,得獎者應將已領取之獎座、獎金及得獎證書交回主辦單位,若對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造成損害,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。 (一) 以虛偽不實資料、文件報名參賽者。 (二) 有隱瞞、抄襲、剽竊或侵害他人著作權、智慧財產權(知識產權)之情事經查證屬實或經法院判決確定者。 (三) 有任何其他違法情事因此而引發之糾紛、訴訟,而無法於本屆活動中及活動後使用、放映者。 |
本辦法有關事項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,由主辦單位解釋之。 |
2015金善獎聯絡處: 醒吾科技大學數位設計系 |
2015金善獎活動官網:http://www.gri.tw/pop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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